一般公告 / 張貼者 學務處工友
張貼日期: 2023-05-15 11:01:07 點閱:269
一、依據交通部112年5月8日交安字第1125006284號函辦理。 二、請貴機關(單位、學校)協助自即日起透過所轄電視牆、多媒體數位電子看板、智慧公車亭、捷運或車內電視、地方電視臺公益廣告、官網、社群媒體(FB、LINE、IG)、宣導課程、平面媒體、活動....等加強宣導。 三、檢附停讓行人及行人安全宣導文宣一覽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