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3-08-29 16:49:59 點閱:256
彰化縣立田中高級中學112學年度教室佈置比賽辦法
一.目 的:為佈置優良讀書環境,達到境教潛移默化之功能,提高學生學習興趣,保持身心健康,啟迪創作能力,發揮團隊精神,特訂定此辦法。
二.參加對象:本校各班均應參加。
三.比賽時間:開學各班即開始著手佈置,六週內完成,於第七週實施評比。
四.比賽組別:採年級分組比賽方式分國中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及高中部不分年級一組,總共四組,分別擇取優勝班級。
五.比賽內容:
1.室內兩側牆柱自行創作勵志性標語,力求美化。
2.教室內後側佈告欄應佈置學習園地,分成四類:
甲:公告欄:用於張貼有關規章、辦法、比賽、調課通知或各處室交辦、公告事項、班級及個人榮譽榜等。
乙:作品欄:用於陳列學生才藝成品及其他創作品。
丙:單元學習:用於張貼各科教學重點及疑難問題與解答。(請各任課教師適時提供資料並指導學藝股長定期更換內容)
丁:生活公約:班級生活公約於第一次班會時由全班討論訂定之,並抄錄乙份送交訓育組。
※學習園地因各班教室格局不同,僅限佈置於後側佈告欄內,超出不予計分。
3.必須注意教室內外之整齊清潔。
4.班牌、工具箱、課表等應妥善保管,工具箱內物品須擺放整齊。
5.教室內外須保持完整,無破壞公物情形,張貼時請以不傷牆面膠布佈置。
6.佈置內容結合反菸、拒檳、反毒、反霸凌等友善校園精神,總分加0至5分。
7.綠美化評比,以不影響學習環境、學生安全為前提,運用植物及盆栽進行綠美化。評分方式為依據綠美化整體觀感於總分加0至5分。
8.佈置內容結合三好校園(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精神,總分加0至5分。
9.如沿用其他班級之佈置,評審得視使用部分及範圍不列入評分。
六.經 費:由各班班費開支。
七.評分標準:內容占三十%;設計占二十%;創作占二十%;
色彩占二十%;班級公約占十%;
友善校園精神主題加分0至5分;綠美化加分0至5分;
三好校園精神主題加分0至5分。
八.評分日期:10月12日(四)至10月13日(五)。
九.獎 勵:
1.團體:高中部不分年級取前六名,國中部七、八年級取前四名,九年級取前五名;由校長頒發獎狀及禮券以資鼓勵。(未達70分,不列入名次。)
各年級名次獎金如下:
名次 年級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高中部 |
1000元 |
800元 |
600元 |
400元 |
200元 |
僅發獎狀 |
七年級 |
1000元 |
800元 |
600元 |
僅發獎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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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級 |
1000元 |
800元 |
600元 |
僅發獎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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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級 |
1000元 |
800元 |
600元 |
400元 |
僅發獎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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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人:參與佈置教室工作之同學由入選優勝班級導師簽請敘獎,每班敘獎人數最多以八人為原則。敘獎人員第一名班級記小功兩次;二、三名班級記小功乙次;第四名班級記嘉獎兩次;第五、六名班級記嘉獎乙次。
*請優勝班級導師於頒獎後兩週內簽請敘獎,謝謝!!
十.評分人員:邀請專任教師擔任評分。
十一.經費來源:由112年度相關經費項下均支。
十二.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