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3-09-26 10:48:16 點閱:296
薦派人員依序錄取:
(一) 112學年度仍有閩南語文師資需求之各地方政府轄屬國民中小學及國立學校附設國中部及國小部,總班級數12班以下至少薦派1人、13至36班至少薦派2人、37班以上至少薦派3人。
(二) 國立學校附設國中部及國小部、各地方政府轄屬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含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屬)國小部/國中部)、國立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部)及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部)。
二、 自行報名:於薦派人員核定後尚有員額則開放予各私立國中小學及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具閩南語基礎能力及教學意願之現職教師(含長期代理教師)。
詳請見實習計畫,本校依規定可以薦派2名。
報名方式:
一、 薦派教師:於112年11月30日(星期四)前,由各地方政府及國立學校以電子公文函送「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彙整後納入研習名單,薦派人員無須線上報名,承辦單位將依所在縣市分派研習場次,倘場次額滿,將依函文先後順序錄取。
二、 自行報名:自112年12月1日 (星期五) 起至112年12月5日(星期二)止,教師請擇任職學校所在區域之場次,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依限完成線上報名。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