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3-11-17 13:21:49 點閱:421
11/22日前告知教學組,羅列清冊報府。最終審核通過與否待縣府公告。
有意願進修教師,請告知欲進修科目、電話、手機、e-mail,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一、為提升國中部分科目之專長授課比率,請就專長授課比率較低之科目,務必務實提報。
二、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113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國小教師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
三、另「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增能學分班」及「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領域專長2或4學分班」,113年為最後一年調查需求及開班,請鼓勵符合資格之教師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