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3-12-11 07:51:35 點閱:142
一、 |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2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166987號函辦理。 |
二、 | 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自113年1月1日起,民國94年次出生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國應經核准。 |
三、 | 役男出境觀光可經由內政部役政司網站主題單元「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連結至役男出境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app/Departure/main)申請短期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並請役男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