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組員
張貼日期: 2024-01-26 13:55:27 點閱:250
(一)教育部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已實施拉近方案,定額減免 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每學期已直接於註冊繳費單扣減 1.75萬元,與子女教育補助 無法重複請領。
(二)經查子女教育補助額度較高,如申請人擇領子女教育補助,須將教育部已扣減之1.75萬元款項退回學校。
請有需求之教師於113年2月22日前向人事室提出申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