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3年度「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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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 / 張貼者
教務處佐理員
張貼日期: 2024-09-05 09: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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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基隆市政府113年8月26日基府教學參字第1130244010號函辦理。 |
二、 |
申請資格:設籍基隆市六個月以上,現正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科學校及大學校院家境清寒之學生。 |
(二) |
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一份。 |
(三) |
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A4規格)。 |
(六) |
前一學年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證明書正本或操行成績證明書正本。 |
(七)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證明。 |
四、 |
申請程序:請先行填妥申請表及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各項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者,每頁請蓋用「私章」並交由學校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再由就讀學校先行初審資格後,由就讀學校統一造冊(格式自訂),並依申請學生成績高低順序裝訂相關表件,逕寄基隆市百福國中教務處註冊組葉明芳老師收(地址:206基隆市七堵區福五街1號,信封上請註明「中上獎學金申請」字樣),未依規定者(證件不齊、未經學校認定核章、逾期或個別申請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