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12-12 10:11:33 點閱:110
一、依據: (一)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二)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管理辦法。 (三)彰化縣政府中華民國113年9月18日府人企字第1130362367A號函。 (四)彰化縣政府中華民國113年12月11日府教體字第1130476953號函。
二、甄試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持有經教育部體育署或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審 定之合格田徑專任運動教練證初級(含)以上並持有經中華民國田徑協會核發之A級(含) 以上教練證。 (三)具有大專院校以上學歷,且為體育相關科系畢業。
三、 甄選名額:田徑約僱運動教練正取1名,備取1名。
四、聘期: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五、簡章公告:簡章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tcjh.chc.edu.tw/)及彰化縣甄選介聘天地 (http://volunteer.chc.edu.tw/boe/)。
六、報名方式、甄試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方式:採現場親自報名與資格審查,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報名時間:113年12月30日(一)上午09:00 -12:00,逾時不予受理。 (三)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連絡電話04-8745820#1820。 (四)報名應繳交證件(備正本及A4影本1份): 1、報名表(如附件1)。 2、黏貼證件資料表(國民身分證-如附件2)。 3、運動成就積分審查表(如附件3)。 4、報考切結書(如附件4) 5、學歷證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依本簡章二所列之相關證明文件(專任運動教練證…等)。 7、依本簡章九所列之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其他說明請詳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