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2-17 14:10:37 點閱: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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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114年2月1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0445號函辦理。 二、為持續支持旨揭計畫深耕學校發展分組合作學習計畫,爰教育部國教署規劃於114學年度持續遴選與輔導有意願之深耕學校,據以發展適用於我國情境之分組合作學習模式與案例,作為進一步推廣之基礎;並新增跨校際社群的申請與運作,以分享與傳承教學典範,提升跨校際社群教師教學效能與專業發展,增進學生學習成效。 三、本案申請對象如下: (一)原113學年度之深耕學校,推動成果卓有成效者。 (二)有意願參與學校主動自薦者。 (三)該計畫輔導委員推薦者。 (四)跨校際社群:以一社群至少6名現職國中小教師,其中至少1名教師曾參與本計畫,另社群至少需跨2校,同一學校者不得超過社群成員比率70%。 四、參與該計畫之學校應執行任務摘要如下(詳細內容請詳附件): (一)參與該計畫辦理之初階、進階、國際培訓工作坊、期中工作會議及成果發表會。 (二)辦理合作學習相關研習、工作坊、成果分享等活動,並邀請區域周邊學校參與。 (三)邀請該計畫官網所列之輔導委員協助備課、觀課、議課或諮詢、演講等;辦理對外公開觀課,並於臉書「教室教學的春天分組合作學習」粉絲專頁發布辦理內容簡述及成果照片。 (四)進行成效評估與推廣,配合提供圖文動態訊息,於該計畫臉書粉絲團分享推廣實施經驗。 五、參與該計畫學校類型經費補助如下: (一)深耕學校:每校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5萬元;帶領1間夥伴學校,額外補助2萬元,深耕學校最高額外補助上限為6萬元;新申請之學校不得申請此項經費。 (二)夥伴學校:每校補助6萬元。 (三)跨校際社群:最多核予9群,經費由委辦計畫團隊支應,每案補助上限為10萬元。 六、請有意願參與本計畫之學校於114年4月18(星期五)前致電承辦人陳老師登記(電話:7531925);另於114年4月25日(星期五)前,將計畫申請表(含經費概算表)1式2份核章後(免備文),寄至本府7樓教育處學管科-陳老師(於信封上標示「114學年度活化教學~分組合作學習計畫」),並將WORD電子檔寄至:yulaohnooh@chc.edu.tw,俾利本府後續申請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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