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宜蘭縣114年第1次「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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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 / 張貼者
教務處佐理員
張貼日期: 2025-02-25 10: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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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宜蘭縣政府114年2月13日府教學字第1140019018號函暨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辦法辦理。 |
二、 |
宜蘭縣政府為獎勵優秀學生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一般優秀學生奮學向上,特訂定獎學金發給辦法,本獎學金核定名額每學期大學(專)50名,每名6,000元,高中(職)50名,每名3,000元,並以各組之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身分之學生優先錄取30名為限,餘分配予一般優秀學生。 |
(一) |
設籍宜蘭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研究所、實習生、在職進修及空中大學之學生)。 |
(二) |
學業平均成績、操性成績需80分以上(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單以資證明)。 |
(三) |
高中(職)、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不得申請。 |
(四) |
專科學校五專制,一、二、三年級學生屬高中組,四、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
(一) |
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請至宜蘭縣政府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全文檢索輸入獎學金申請(首頁右側)或至http://rff.ilc.edu.tw/prise/網址登錄申請。 |
(二) |
開放網路申請日期為今年3月1日起至3月20日下午五時止。 |
(三) |
申請本獎學金倘無法提供本人郵局帳戶,請提供直系親屬(如父、母、祖父、祖母)帳戶,須另簽立切結書一併上傳並將紙本「撥入他人帳戶切結書」正本寄出,餘詳細申請方式請參考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
五、 |
申請後請主動上網查看審核情形以免影響自身權益,經複核後,錄取名單公告於宜蘭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及獎學金網路申請頁面,不另行通知。 |
六、 |
獎學金相關訊息,可洽宜蘭縣政府教育處學管科林家穎小姐(電話:03-9251000分機26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