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衛生組長
張貼日期: 2022-09-07 13:45:09 點閱:118
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本次修正將「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調整授課方式實施標準」(以下簡稱授課方式實施標準)併入旨揭管理指引中,統一規劃校園防疫,發布即施行。
惟自111年9月12日起實施校園防疫新制,重點如下:
學校辦理集會活動 (含課程、活動、家長會、親師會及訓練等),應掌握參加人員、體溫量測、全程佩戴口罩、手部衛生及環境清潔消毒,並維持社交距離。
111年9月11日(含)前依現行規定調整授課方式者,依學校原規定辦理;9月12日起發生之個案即適用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