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衛生組長
張貼日期: 2022-09-22 14:27:02 點閱:84
為持續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及兼顧民眾生活需求,指揮中心經綜合評估入境檢疫措施實施情形、國內外疫情、防疫與醫療量能,就入境檢疫措施進行調整,重點摘述如下:
(1)3天居家檢疫:維持「符合1人1戶條件之自宅或親友住所」或「防疫旅宿」。
(2)4天自主防疫:得於符合1人1室條件之自宅或親友住所進行自主防疫,「1人1室」係以單獨房間含獨立衛浴設備為原則。
(3) 同日入境之家屬/同住者檢疫期間可於檢疫地點同住,如於防疫旅宿同住1室檢疫,後4天返家可同住1室自主防疫。
(4) 檢測措施維持於入境時在機場/港口配合進行PCR檢測,並由國際港埠人員提供2歲以上入境者2劑家用抗原快篩試劑,請其於檢疫期間有症狀及自主防疫期間首次外出時使用。
(5) 配合旨揭自主防疫期間檢疫處所調整為1人1室及實務作業,相關配套措施如下:
1. 自主防疫期間暨有關得返家1人1室之規定,明列於「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附件1),如違反相關規定者,得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9條裁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2. 為強化民眾落實自主防疫,於居家檢疫期間每日雙向簡訊,增加有關「於檢疫期滿後請接續自主防疫4天並遵守相關規範」之訊息以提醒民眾(附件2)。
3. 為降低家戶傳播風險,請關懷人員針對採1人1戶自宅或親友住所檢疫之民眾,於其入境當日(第0天)或檢疫第1天進行電話關懷時,加強民眾風險溝通及衛教後4天自主防疫仍於原檢疫地點維持採1人1戶方式為原則,相關衛教訊息詳列於「地方政府執行居家檢疫者關懷及訪查作業原則」(附件3)。
4. 請關懷人員於民眾入境當日或檢疫第1天進行全部民眾(檢疫者)電話關懷;如居家檢疫期間未曾回復每日雙向簡訊、電話語音或疫止神通Line Bot等科技輔助健康關懷追蹤機制之民眾,由關懷人員於其檢疫第2天或第3天進行主動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