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3-02-17 11:52:10 點閱:368
一、 |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2年3月5日止。 |
二、 | 研習辦理期間:112年3月27日至112年6月30日止。 |
三、 | 研習時數:3小時(承辦學校若僅能提供2小時,請於申請表上註明)。 |
四、 | 本學期系列研習皆採實體方式辦理。 |
五、 | 經費支應: |
(一) | 國語文學科中心支付講師鐘點費與交通費。 |
(二) | 承辦學校自行負擔講義印製費、場地費及茶水費。 |
六、 | 結報期限:請於研習結束後1週內將研習回饋統計表、成果表回傳至學科中心。 |
七、 | 研習計畫內容及其他事項請詳參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