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研習 / 張貼者 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4-02-26 23:12:28 點閱:187
一、依據本府112年10月4日府教社字第1120387702號函賡續辦理。
二、修正計畫第九點收件方式,修改重點:
(一)無須填寫附件一報名表,請逕至Google表單填寫後,從回寄郵箱裡列印報名表並核章。
(二)作品文字電子檔無須寄至承辦人信箱,逕於Google表單中夾帶檔案。
三、收件時間自113年2月26日至113年3月1日止,以學校為單位送件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不接受個人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