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考公告】111-1 第二次段考 高中 補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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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2-12-01 09: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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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考公告】111-1第二次段考 高中 補考公告
- 申請補考時間:銷假日未超過定期考查結束後5個上班日者,於銷假日當天向教務處報到。
- 成績計算方式:
- 請公假、喪假、病假(需持有公立醫院診斷證明書),其成績按實得分數計算。
- 請事假者(除家長證明外應檢附有關證明),成績超過及格基準者,以及格成績計算;未超過及格基準者,按實得分數計算。
- 其他假別經學校核准給假者,召開專案會議定之。原則上成績超過及格基準,其超過部分按60%計算;未超過及格基準者,按實得分數計算。
- 無故缺考者,不准補行考試,成績以零分計算。